中国国民党代表大会
根据国民党党章的规定,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上届中央委员会,根据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代表大会。另外认为有必要时或在省党部半数以上请求时,中央委员会可以召开临时代表大会。但实际上,历届代表大会多半是隔六或七年召开一次,且会议的内容、预期的效果都事先已由国民党高层确定,因此代表大会并非决策权力的机关,它在国民党的决策机构中只能行使如下权力:(1) 表决权:通过党章修改案,通过政纲与政策等; (2) 讨论权:如检讨中央委员会之工作,讨论党务、政治问题等;(3) 选举权:非差额选举党主席,选举中央委员会委员,通过主席提名之中央评议委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