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中国涉外诉讼原则之一。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作为案件当事人在中国参与诉讼,需要委托律师代为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律师。律师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司法制度,只能在本国领域内适用,不能认为在本国享有律师资格的人,在他国也享有律师资格。中国法律规定:外国律师不得在中国开业,不得以律师名义在中国代理诉讼和出庭。但是,外国当事人可以聘请外国律师在有关的法律问题上,为中国律师提供帮助,协助处理有关事务。委托中国律师必须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才具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