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信托Life Insurance Trust亦称“保险金信托”。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在生前以保险信托契约或遗嘱形式委托信托机构代领保险赔偿金并交给受益人,或对保险赔偿金进行管理、运用,再定期支付给受益人的信托。人寿保险信托业务首创于美国,其早期的信托机构起源于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赔款后,兼办赔款后事管理的信托业务。人寿保险信托是在保险业务基础上进行的一种信托业务,是保险和信托的结合。 人寿保险信托委托人将参加人寿保险的保险金债权交给信托银行管理、运用和分配的一种业务。委托人死亡之后,信托银行将保险金支付给受益人。此类信托有两种形式: ❶无财源人寿保险信托。此方式只限于人寿保险债权的信托。保险费由委托人直接支付给保险公司。 ❷有财源人寿保险信托。是指委托人在将人寿保险债权信托给信托银行的同时,又将金钱、有价证券作为支付保险费的财源信托给信托银行,由信托银行运用这些财产来支付保险费。 人寿保险信托 人寿保险信托life insurance trust以管理人寿保险赔偿金为主要内容的信托。保险公司办理人寿保险一般是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将其保险赔偿金一次全部支付给被保险人的遗属,以保障其遗属的正常生活。如果被保险人的遗属缺乏独立生活能力和正常使用赔偿金的能力,就往往不能达到被保险人生前投保的目的。为保障投保目的的实现,被保险人在生前投人寿保险的同时,可到信托机构办理人寿保险信托,指定信托机构为保险赔偿金的受托人,其遗属为赔偿金的受益人。被保险人死亡后,由信托机构向保险公司索赔,并按信托合同规定一次或分次定期将赔偿金转交给死者遗属,以保障死者遗属有稳定的生活来源。人寿保险信托,按受托人在被保险人生前所承担的信托责任分为有财源人寿保险信托和无财源人寿保险信托。有财源的是委托人事前将资金交给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按期向保险公司交纳人寿保险费;无财源的,是委托人自己交纳保险费,只向信托公司转移收取保险赔偿金的权利。按受托人在被保险人身后所承担的责任也分为两种: ❶信托机构只负责索赔和向死者遗属支付赔偿金; ❷还要负责对赔偿金的管理和运用。 ☚ 卖方信托贷款 知青就业信托 ☛ 000039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