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型生态城市
围绕能源消耗、经济模式、环境改善等方面,将低碳目标与生态理念相融合,实现 “人—城市—自然环境” 和谐共生的复合人居系统。低碳生态城市的基本内涵是: 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城市发展中的具体化,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和生态化发展理念在城市发展中的落实。低碳型生态城市通过零碳和低碳技术研发及其在城市发展中的推广应用,节约和集约利用能源,有效减少碳排放; 实施低碳生态城市发展战略,就是面向资源环境约束条件下的城镇化所面临的现实矛盾与未来挑战,在城镇化战略中贯彻低碳生态城市理念,通过明确城市发展的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等目标要求,按照低碳生态城市的理念确定新型城市发展模式,选择一条既符合城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需要,又能在城市发展中有效地逐步降低资源消耗和减少碳排放,使城市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维系良好人居环境的可持续城镇化道路的要求。
建设低碳型生态城市,在国家战略层面,从趋于生态环境基底条件和容量出发,确定主体功能区,分类制定区域和城市的基本发展原则; 在区域规划层面,进一步明确主体功能区规划下的城市发展导向; 在社区和个体层面,大力倡导生产和消费的可持续转型,开展低碳城市发展之路的试点。以城市密集地区和大中城市为核心,系统推进基于低碳生态理念的城市规划、交通系统、建筑节能等核心流域的技术经济政策制定与落实,努力探索并积极推广在城市发展中可以有效节能减排的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建筑等技术手段。我国的低碳型生态城市有河北保定、山东德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