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法洋款 ☚ 四厘借款合同 英德借款 ☛ 俄法洋款亦称《中俄四厘借款》。中日甲午战争后,清政府为偿付对日赔款所借外款之一。清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十四日(1895年7月6日)由清驻俄公使许景澄与俄国银行代表在圣彼得堡(今列宁格勒)订立《四厘借款合同》。共十九条,另附“四厘借款声明文件”一件。主要内容:借款总额为四亿法郎,合一亿金卢布(约合白银一万万两);由四家俄国银行和六家法国银行分摊;以九四又八分之一折扣交付,年息四厘;偿还期限三十六年,不得提前或一次还清;以海关收入为担保。因该款为俄法合贷,故称“俄法洋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