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傍妆台 傍妆台无名氏 《精忠记》  前腔 换头 李日华 《西厢记》  正格九句:3 △,7 △。5,5 △。5,5 △。3,3 △,7 △。换头格九句:7 △,7 △。5,5 △。5,5 △。3,3 △,7 △。换头格首句改七字,下同。第三、四句可作六字折腰句。第五、六句多作七字句。此四句可全作七字句,如《节侠记·闺忆》四支。第六句宜叶平韵,叶仄韵者少。《南词简谱》谓:“末三句,大似〔排歌〕。”〔傍妆台〕为单用曲,叠用或一支均可。叠用第二支起换头,亦有单用一支换头者。小令不用换头。小令常用。一名〔临镜序〕。往往与集曲〔二犯傍妆台〕互误,如《荆钗记·获报》、《玉环记·赶逐韦皋》、《三元记·空归》、《飞丸记·卺合飞丸》皆为〔二犯傍妆台〕之误题;而《八义记·周坚替死》题为〔二犯傍妆台〕,实为〔傍妆台〕之误题;《白兔记·牧牛》二支只六句或七句,当为初体。以〔傍妆台〕为主的集曲有〔二犯傍妆台〕、〔妆台望乡〕、〔妆台甘州歌〕,见《南词简谱》。 ☚ 掉角儿序 二犯傍妆台 ☛ 00007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