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房地产业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它是根据经济周期理论和景气指数原理,采用合成指数的计算方法,从房地产业发展必须同时具备的土地、资金和市场3个基本条件出发,选择8个具有代表性的指标,进行分类指数测算,然后对8个分类指数进行加权平均,得到总体指数。以此为基础,再以1995年3月为基期,对比计算出用百分制表示的综合指数。8个分类指数分别是:❶土地出让收入分类指数; ❷本年完成开发土地面积分类指数; ❸房地产开发投资分类指数; ❹本年资金来源分类指数; ❺商品房销售价格指数; ❻新开工面积分类指数; ❼房屋竣工面积分类指数; ❽空置面积分类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