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首长职责首长指军人在职务上构成隶属关系时的领导者。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各级首长,对所属部队(分队) 的作战、训练、行政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后勤和技术保障工作等负有完全责任。其一般职责有: (1)教育部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2)了解和掌握部队(分队)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和意图,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并领导部属贯彻执行。(3)领导部属做好战备工作,完成作战任务。(4)领导部属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其军政素质。(5)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行政管理,保证部队(分队)完成各项任务。(6)掌握所属部队(分队)的编制实力情况,严格执行编制规定。(7)教育培养所属军官,不断提高他们的组织指挥能力和管理水平。(8)领导部属管理好装备,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的状态。(9)关心和爱护部属,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0)领导后勤、技术保障工作。(11)教育和监督部属遵守保密纪律,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各种事故。(12)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