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国家国营商业部门或受国家委托的集体商业企业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农副产品的经济活动。国家有计划地掌握农产品的基本方式。根据农副产品的重要程度和供求变化趋势,采用不同的收购政策和办法,如统购、派购、议购、合同定购、市场收购等。
农副产品收购
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农副产品的买卖行为。有社会农副产品收购和商业部门农副产品收购两种口径。前者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以及非农业居民为了转卖、生产和生活消费的需要,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全部农副产品。后者仅是指商业部门为了转卖或加工后转卖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农副产品。包括直接向各种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购进的农副产品,代国家征收的农业税实物,以及用工业品向农业生产者换购的农副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