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租反霸在民主改革前,新疆农村基本处于封建社会,在个别偏僻地区还残留着较完整的农奴制度。从1950年9月至1951年10月,首先在农业区的部分地区进行减租试点。1951年5月,在全疆农业区全面开展减租反霸运动。1951年9月至1952年5月,在全疆9个专区、58个县、近400万人口的农业地区完成减租反霸任务。中共新疆分局制定减租反霸的具体方针、政策和斗争策略,并且有领导、有秩序地开展斗争,运动进行得较为顺利,并于1952年4—5月间结束。通过减租反霸,发动与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初步改造农村政权,树立农民的政治优势,削弱封建势力,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农民负担,各族农民从减租退租中获得粮食、现金等。2万多名民族干部通过参加减租反霸斗争得到锻炼提高,近10万名乡村干部和农民积极分子成为乡村政权和各项工作的骨干力量,并积累了在多民族地区进行社会改革的基本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