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昶刘 昶(1908— ) 张德龙主编 上海高等教育系统教授录第12页 刘昶 刘昶字文昭。明永乐间国子监生,征入京都,参与纂修《永乐大典》。著有《家规十三条》。 ☚ 朱善 程旼 ☛ 刘昶❶十六国时期南燕大臣,本为平原(今山东平原县)人。世仕慕容氏。昶从慕容德南渡河,举家于北海都昌县(今属山东)。其子刘奉伯为慕容超东牟令,及东晋灭南燕,刘裕以之为北海太守。
❷(436—495)字休道,南朝宋文帝之子。在宋封义阳王,位徐州刺史。后因宋废主刘子业疑忌,于和平六年 (465) 归降北魏,拜侍中,征南将军,尚武邑公主,封丹杨王。好犬马,爱武事。齐代宋,昶曾受命南伐。加仪同三司,领仪曹尚书。孝文帝进行改革,昶参与朝仪制定,任中书监,加宋王之号。太和十九年 (195) 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