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大人
官名。十六国时期北魏置。掌主北方部落政务。《魏书·官氏志》: “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各以多少称酋、庶长,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时帝弟孤监北部,子实君监南部,分民而治,若古之二伯焉。太祖登国元年 (公元386年) 因而不改,南北犹置大人,对治二部。” 《资治通鉴·晋纪》: “春,正月,戊申,拓跋珪大会于牛川,改元登国,以长孙嵩为南部大人,叔孙普洛为北部大人,分治其众。” 《魏书》 曰: “魏初自北荒南迁,置四部大人,坐王廷,决辞讼,以言语约束,刻契记事,无囹圄考讯之法,诸犯罪者皆临时决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