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监察专员英国根据1979年国民卫生服务改组法建立的监督卫生行政机构的服务活动的专门人员。职权: 在当事人申诉由于不良行政而利益受到侵害时,调查卫生行政机构服务中的缺陷,或者这些机构应当供给而未提供的服务,以及这些机构自己采取的或别人为他采取的其他行为中的缺陷,同时提出解决的建议。卫生行政监察专员与英国议会行政监察专员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1) 卫生行政监察专员不是议会的代理机构,他不向议会提出调查报告,而是向有关大臣提出,再转交议会。(2) 当事人可直接向卫生行政监察专员申请,无须通过议员转送。(3) 受害人的亲属或其他适当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申诉时,有较大的自由来代替受害人申诉。卫生行政监察专员受议会行政监察专员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