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愤著书
司马迁提出的美学观点,他认为优秀的作品大抵是作家抒发内心郁结的愤懑情感所作。《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曰:“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羡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孔子膑脚,而论兵法: 不韦迁蜀,世传《吕览》: 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司马迁认为历史上伟大作品,都是其作者遭磨难的释愤之作,以著书抒发对环境和现实的义愤,以待后世公正评判。“恨为弄臣、寄心楮墨,感身世之戳辱,传畸人于千秋”的司马迁(鲁迅《汉文学史纲要》),以其“发愤著书”的行动和思想,将创作建立于对社会不平和现实黑暗的批判,和个体人格的独立不移的个性充分肯定基础上,要求文艺直面个人与社会的尖锐冲突的现实,突出文学的批判精神,突破了儒家“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创作思想,既强调了主体情感在创作中的重要作用,又突出了个体情感表现的社会意义,在中国古代美学思想的发展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