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在订立及履行合同时,应讲诚实、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规避法律和合同。包括: (1) 债权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态度及方式行使权利,不得以损害他人利益的手段而为自己获取利益; (2) 债务人应依诚实信用的方式履行义务,即在订立及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得弄虚作假、欺骗和损害他人,应信守合同,自觉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不得出尔反尔,随意变更合同。诚实信用原则有补充和解释法律及合同的作用。在合同条文不清发生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关应依据该原则,考虑合同的性质和目的,合同签订地的习惯等因素,作出正确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