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判大宗正司事职事官名。如大宗正司置判官二员,位次者带“同”字。“同判”递迁为“判”(《长编》卷192庚午)。
简称❶同判宗、同判大宗正事。《金佗稡编》卷9《同判宗士㒟等前去祈谒陵寝省札》:“右勘会已降指挥差同判大宗正事士㒟、兵部侍郎张焘前去祗谒陵寝。” ❷同判大宗正司。《宋会要·职官》20之19:“同判大宗正司宗景家法甚严。” ❸同判。略称。《玉海》卷130《景祐大宗正司》:“以知大宗正濮王为判,同知允弼为同判。”《长编》卷192庚午:“宁国节度使、同平章事、北海郡王允弼为武宁节度使兼侍中、判大宗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