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山东盐铁运输
唐时,山东棣州有著名的蛤垛盐池,年产盐数十万斛(一斛为10斗),运量甚大。穆宗长庆二年(公元822年),淄、青、兖、郓等州设立的盐院,所收盐税即达7万贯。盐运由官办,禁止私运。尤其是代宗时,曾令各州府巡院,对贩运私盐的要处死刑。宪宗元和六年(公元806年),山东兖州、郓州盐院奏称:“权价日昂,至今以谷数斗,易盐一斤。”主要是因当朝及各地官吏对民间运输的抑制,造成食盐积压,外运不迭,盐价飞涨。唐时,山东地区的冶铁业也很发达。兖州是矿冶中心,莱芜有冶铁13处,冶铜18处。绝大部分产品由生产部门雇用运力,运往京都和中原各地,有的通过丝绸之路运销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