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guó yǒu tǔ dìгосуд рственная земля国有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是国家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之一。我国法律规定: 大森林、大荒山、大荒地、大草原、大水利工程、大盐田、矿山、湖、沼、河、港、飞机场、铁路、公路、要塞、大城市郊区土地改革中没收和征收的土地、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事业所占有的土地等均属国有土地。此外国家还通过征购、征用或收归国有等方法扩大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属于全体人民所有,是满足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重要物质条件。 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市、县、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是国家财产权的客体之一。 ☚ 土地资本 集体土地 ☛ 00000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