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国民政府《民法》对夫妻特有财产的规定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国民政府《民法》对夫妻特有财产的规定 国民政府《民法》对夫妻特有财产的规定所谓夫妻特有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的财产。此种财产不受夫妻财产制的约束。特有财产的所有权仅属于夫或妻一方,另一方不能对该项财产主张任何权利。1930年《民法》第1013条规定了四类特有财产: ☚ 国民政府《民法》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国民政府《民法》对夫妻一方亡故后财产划分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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