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小型建设项目
按照基本建设规模所划分的三种建设项目类型。根据规定可按两种方法划分:一是按项目总规模划分:即新建项目按设计能力划分,扩建项目按扩建后新增的生产能力计算。如年吞吐量一百万吨以上的新建、扩建沿海港口和年吞吐量二百万吨以上新建、扩建的内河港口为大型项目; 以下则为中小型项目。另一种方法是按项目的总投资划分:即新建项目按全部投资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所需投资计算。交通、能源、原材料投资项目,均以五千万元划线,以上为大型项目;以下则为中小型项目。具体划分可参见1978年国家计委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和《关于补充修定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