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钞关常关税机构(亦称钞关)。由御史、户部、兵马司各派官员1人组成,派员驻于城门、码头、交通要塞等处察收税课。钞关原设于武清县河西务,清康熙元年(1662)移入天津城关,更名为天津钞关,并成为常设征税机构。至康熙五十五年(1716)归直隶总督管理。道光二十三年(1843)又在海河口岸查验闽广商船验货收税。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因偿付“庚子赔款”,将距通商口岸50里内常关收入缴海关税务司掌管。此后,又将常关分为50里内常关,50里外常关及内地常关3种建制。50里内常关,由天津海关税务司兼管;50里外常关,置津海常关1处,设关道掌管税收;内地常关,仍由中央设置常关监督,负责征收货物通过税。宣统年间(1909~1911),天津常关设在东北城角,下设有西门外分卡、河北大红桥分卡、南门外分卡、老车站(今天津站)分卡、新车站(今天津西站)分卡、杨柳青分卡、静海县独流镇分卡、王串场分卡、海下大沽分卡、武清县蔡村分卡、苑家口分卡、灰堆分卡和三河县王板分卡。分别负责监督及关税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