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艺术馆
三级群众艺术馆。位于娄底市长青中路17号。前身是1978年在娄底市建立的涟源地区文化馆。1984年改今名。1992年与原娄底地区戏剧工作室合并。公用房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2004年,自筹资金680万元,建成了高6层、使用面积8850平方米的文化艺术馆培训中心。以搜集、整理地区民间艺术作品较有成绩。编印有《涟源地区民歌集》等资料。已完成全区民间故事、歌谣、谚语的搜集整理工作。在上世纪80年代组织全区群众歌咏活动,形成三次高潮,省文化厅曾召开现场会推广。编印有《涟水新歌》、《群众演唱》、《新风》和《带露的山花》等刊物和专辑。2004年被国家文化部评为 “三级群众艺术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