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石经幢又称石幢,位于旧县城中心十字路口,也是县城地势最高点,为辽开泰(1012—1016)时建,清康熙十八年(1679)地震倒塌后重修。石幢高11米,通体石筑,由八面体的幢座、宝盖组成。幢中心有一根铁柱,顶端安风摸铜(铅铜合金)顶,故称石幢金顶。幢凡七层。宝坻石幢比例匀称,形象优美,为新中国建立后天津地区保存最好的一份优秀经幢艺术遗产。1956年党和政府对之进行修葺加固,并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石幢在“文化大革命”时为“红卫兵”所毁,1988年天津市文化局拨款11万元重修,地点样式如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