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长审计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我国审计署审计长是国务院组成人员。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任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入,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署实行审计长负责制。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审计局负责人,即审计局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审计长根据中国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6条规定,审计长是国务院组成人员之一。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审计长就是国家审计署的领导人。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和决定任命。中国1985年3月至1994年4月审计长是吕培检;1994年4月至1998年3月审计长是郭振乾;1998年、1999年、2000年审计长是李金华。 审计长chief auditor
审计长Auditor-General
审计长auditor general;chief audit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