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权土地所有人为利用土地而排除地内水量的权利。因排水权的行使,即发生与相邻土地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对于自然流水,土地所有人有排除的权利,邻地所有人有容忍义务,不得妨碍。(2) 对于人工流水,土地所有人虽有权排除,但邻地所有人原则上无容忍义务,土地所有人因蓄排水或引水设施崩溃阻塞致他人土地受损、或有致损害的危险时,负有赔偿的责任或积极予以预防的义务。(3) 土地所有人不得设置屋檐或其他设施使檐滴水直注于相邻不动产。(4) 排放污水如工业废水须预先处理,造成邻地损害的,应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