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解释原则的决议Resolution on Principles of Interpretation of Treaties国际法研究院1956年4月19日通过的决议。其主要内容是:(1)当事各方就条约约文达成协议时,约文词语的自然和通常意义应为解释的基础。条约规定的词语应按其上下文并依善意和参照国际法原则加以解释。如经确定使用的词语含有相反的含义,就应排除这些词语的自然和通常意义。(2)提交国际司法机关处理的争端,应由有关法院决定是否采取其他的解释方法。正当的解释方法有;(1)诉诸准备资料;(2)条约有效适用中的实践; (3)参照条约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