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议大夫 正议大夫文散官名。金国置。《金史·百官志一》:“正四品上曰正议大夫。” ☚ 正治上卿 正谏大夫 ☛ 正议大夫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为散官,无职事,正四品。唐朝沿置,为正四品上阶文散官。 正议大夫文散官名。隋炀帝时始置,秩正四品。唐沿置,秩正四品上。宋初沿唐制置正议大夫,品亦同;太平兴国元年(公元976年)改称正奉大夫。元丰三年(公元1080年)改京朝官阶官六曹侍郎为正议大夫,秩从三品。金亦置正议大夫,秩正四品上,元升为正三品。明制正议大夫为正三品加授之阶。 正议大夫寄禄官名。北宋元丰三年九月,由六部侍郎阶改名。为文臣京朝官三十阶之第八阶。从三品(资料出处参“特进”条)。
简称正议。《石林燕语》卷4:“寄禄官银青光禄大夫,与光禄、正议、中散、朝议,皆分左、右。”《长编》卷408癸未:“诏自今朝议、正议、光禄、银青光禄、金紫光禄大夫,并置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