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府
元、清两代设置的行政区。元属大理路,清属云南省。《元史·地理志四》:“永昌府:唐时蒙氏据其地,历段氏、高氏皆为永昌府。元,宪宗七年(公元1257年)分永昌之永平立千户。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立永昌州。十五年升为府,隶大理路。领县1:永平。”《清史稿·地理志二十一》:“永昌府:〔明为军民府。领州1,县2,土州2〕。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凤溪、施甸2长司省入。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削‘军民’字。三十五年,罢龙陵。嘉庆中,腾越升直隶厅。道光二年降。东距省治1345里。广690里,袤1120里。北极高25度6分。京师偏西17度4分。领厅2:(龙陵厅、腾越厅)。县2:(保山、永平)。土府1:(孟定土府)。土州2:(湾甸、镇康)。宣抚司4:(南甸、干崖、盏达副宣抚司、陇川)。安抚司3:(潞州、芒市、猛卯)。长官司3:(孟连、户撒、腊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