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县民宅
主要指现潍坊市遗存的四合院民居,以当时潍县城内几户地主贾贵丁、陈、郭、张等家的宅邸为代表。其主要特点表现为正门是一过街屋(亦称过道屋),供佣人看守宅院居用。进门后转弯进入一纵长贯穿整个住宅群的过道,由东侧或者西侧进入各进院落。每组院落为不完整的四合院形式,有正厅、南屋(倒座)、有的设有西厢(西屋)或者东厢。诸院落间一般不相连贯,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每层院落的正厅(北屋)与后一院落的南屋间形成一狭长的“夹古道”供贮藏之用。建筑多为青砖青瓦,或青砖草顶,砖雕精细。院落内点植几株石榴等树木,有的还附设有私宅花园,如“十笏园”就是丁氏宅邸的私家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