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市管理
把生态城市视为一个 “社会—经济—自然” 复合系统,运用系统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控制和实施对生态城市的全面管理。有效的城市管理离不开良好的城市管理体制。既要重视发挥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又要充分发挥社区、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企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同时,生态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运用多种管理方式和方法,多 “管” 齐下,多种方法协调配合,相辅相成,确保生态城市持续良性发展。
与传统城市相比,生态城市具有和谐性、高效性、持续性、系统性、多样性、区域性及全球性等特征。和谐性是生态城市的本质特征和核心内容,不仅经济、社会、环境要和谐发展,而且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社会中的各个群体都要和谐发展。根据耗散结构理论,任何有机系统都是耗散结构,生态城市只有完全对外开放,源源不断地从外界获得物质、能量、信息等负熵流,才能保证生态城市的持续发展。生态城市管理系统由生态城市管理目标、管理主体、管理对象、管理方法等若干子系统组成,是一个涉及面广、多目标、多层次、多变量的综合性复杂大系统。生态城市管理系统同样是耗散结构,保持对外、对内高度开放是发展前提; 形成动态平衡是良性运转的保障; 非线性作用是发展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