禸 《说文》:“禸,兽足踩地也。”《尔雅·释兽》:“貍、狐、貒、貈、醜,其足蹯,其迹禸。”禸,兽足迹。 通“仇” qiu 〔例一〕 《诗·秦风·小戎》:“禸矛鋈錞,蒙伐有苑。”禸矛,三棱矛, 又作“仇矛”。禸通“仇”。 〔例二〕 《吕氏春秋·权勋》:“中山之国有禸繇者。”注:“国之近晋者,字或作仇。” 禸,泥母,幽部;仇,群母、幽部。泥、群准旁纽双声,幽部迭韵,属音近通假。 禸读音r·ou(ˊ),为ou韵目,属ou—iu韵部。人九切,上,有韵。同“𠘯”。 上一条: 𠘯 下一条: 厹 禸rouB662 〈文〉与“蹂”同(见《说文解字》)。 禸(róu)“ ,兽足蹂地也。象形,九声。《尔疋》曰:‘狐狸獾貉醜,其足 ,其迹禸。’凡禸之属皆从禸。 ,篆文从足,柔声。”(人九切) 段玉裁注:“足著地谓之厹。以蹂释禸,以小篆释古文也。”许慎说的“兽足蹂地”意思是野兽用脚蹂躏地面。“禸”后来的通行写法是“蹂”。 刘钊认为,“禸”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并不存在,是文字形体发展中字形加饰笔演变而来。可能禽、萬、禹、离等字的下部所从难寻出处,《说文》才分离出部首“禸”来统领这些字。如“萬”的演变过程: 、 、 、 、 ;而实际上“禸”形不是一个独立的字。钱玄同在《答顾颉刚书》中指出:“《说文》中从禸的字,甲文、金文中均不从禸,那‘象形,九声’而义为‘兽足蹂地’之禸,殆汉人据讹文而杜撰的字。”这一推论符合古文字事实。[1]《说文》有“蹂”字,后世即用此字来表示“兽足蹂地”义。 禸部有六个属字。如“禽”字下云:“走兽总名。从禸,象形,今声。禽、离、兕头相似。”又如“离”字下云:“山神兽也。从禽头,从禸,从屮。欧阳乔说:离,猛兽也。”又如“萬”字下云:“虫也。从禸,象形。”又如“禹”字下云:“虫也。从禸,象形。 ,古文禹。” 禸 ☚ 禸部 禽 ☛ 000047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