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仓问题改进措施”
1977年11月10日台湾当局“行政院”通过实施。其主要内容有: (1) 调整稻米生产目标,并辅导转作杂粮。将1978年稻米生产目标改订为糙米250万吨,减产所定出的稻田由 “农林厅”辅导农民转作玉米等杂粮;玉米收购价格提高为新台币每公斤8元。(2) 降低粮食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所得。减低田赋征收实物标准,一般土地征收稻谷由22公斤降为13公斤,“三七五减租地”,由17公斤降为10公斤。(3) 机动运用粮食平准基金,掌握稳定粮源,改进稻米市场价格功能。运用田赋征实,随赋征购等方式掌握粮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