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美国法律重述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美国法律重述美国法学会的一项重要活动,其目的是把美国法律的主要分支,特别是那些主要依靠判例法的分支中被认为是最为普遍接受的、最为合理的学说与原则编纂成类似于法典条文的一整套书。其内容主要是介绍每一个具体领域的法律及其变化,如合同法重述,侵权法重述,冲突法重述等。重述于1932—1957年陆续出版第一版。此种重述为法学家个人编著,不具有法律的权威性;但由于编著学者均为著名法学家,工作认真、负责又使其具备了与标准论述相似的权威性。它亦不同于法学教材,因为它并不引证判例法,也并不在一些问题上沿用空论或最为流行的观点,而是提出最为合理的观点。其许多卷册经常被法官审判时引用,对司法实践起着富有说服力的影响。1952年,重述第二版又开始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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