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事学正职事人名。隶国子监。仁宗朝初置太学,太学正选学生充。选上舍生充太学正者,属无品职事人。其职掌与命官太学正同(《长编》卷227戊辰、《合璧后集》卷40《太学正》)。
职源与沿革宋以前未见置。仁宗皇祐间,胡瑷掌太学,始见有太学录(《合璧后集》卷40)。南宋初罢,绍兴十三年六月十九日复置(《要录》卷149甲辰)。
编制元丰新制五人。宣和元年三人,三年三月九日又改为五人。南宋绍兴十二年十二月诏复置一人(《宋会要·崇儒》1之32《太学》)。绍兴三十一年六月罢,乾道二年二月八日复置(《宋会要·崇儒》1之37、39)。
简称❶学录。《河南程氏文集》卷7《回礼部取局状》:“学录一人,专主供亿,无其人则虚之。”《宋会要·职官》28之6:“太学者,分三舍,斋长、谕月书其行艺于籍。……十日考于学录,二十日考于学正。” ❷太学录事。“录”为“录事”省称,原义带有纠察之意。宋代直称“太学录”,偶或用“太学录事”之名。《庆元条法》卷4《杂压》:“国子、太学录事,律学正。”《长编》298戊辰:“上批太学外舍生檀宗益……可试校书郎、充太学录。”《隋书·百官志》中:“(后齐)国子寺……亦置功曹、五官、主簿、录事员。” ❸录。略称。《玉海》卷112《熙宁增广大学》:“近制增广太学……正、录、谕,于上舍生每经选一、二人。”《长编》卷227戊辰:“近制增广太学……,学正、学录、学谕于上舍人内逐经选二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