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法度南北朝梁济阳(今河南兰考县)人,生卒年不详。家传律学。蔡法度能记述南齐时制定但未颁布施行的《永明律》的内容。天监元年(公元502年)八月,梁武帝任蔡法度为尚书删定郎,对永明律进行修改,制定律令; 并命尚书令王亮、侍中王莹、尚书仆射沈约等人参议律令。天监二年,制成《梁律》20卷,《今》30卷,《科》40卷,诏颁行天下 ( 《梁书·武帝本纪》)。 蔡法度南朝梁大臣。天监元年(502),为尚书删定郎,奉旨损益齐朝旧律,修定《梁律》。次年修成《梁律》二十卷,《令》三十卷、《科》四十卷上之,诏颁而行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