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额部分的转结Carryback and Carryover of Excess Credit又称 “超抵免部分的前转与后转”。即对跨国纳税人在不同年度之间不是限额与超限额之间的相互抵充。是限额抵免方式中对超过当年抵免限额的已缴税款的特殊抵免办法。居住国政府对跨国纳税人发生在某一纳税年度内的超限额来抵免的已缴税款,允许纳税人在一定年限内,结转与前若干年及后若干年的不足限额相抵充,如美国允许任何一年超过限额的已缴税款回转前两年或结转后5年进行抵免,直到7年的多余限额用完为止;如仍有超过部分,则不再予以抵免。日本规定允许纳税人后转5年进行抵免。以此在税收上鼓励私人进行海外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