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
裁决议论。
常衮《授崔圆左仆射制》:“尝决议于庙堂。” 通常指会议所通过并用书面形式表示会议共同意见,要求贯彻执行的结论。会议通过决议,必须达到法定多数(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等),有的甚至必须全体一致同意。我国国务院办公厅1987年2月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国家机关作出的决议,分规范性决议与非规范性决议。规范性决议是法规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 与决定有同有异。由会议通过的决定,亦可称为决议。 但“决定”一词含义较广,它还包括会议以外作出的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