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才 选才选材 选士 器人 举人 论材 论人 论才 选才 遴才 抡才 拔士 甄择 有真知灼见的人善于发现人才、选拔人才:伯乐相马 选拔辅佐人才:擢佐 选拔奇才:拔奇 擢奇 选拔俊才:拔俊 采兰 选拔贤者:论贤 举拔久未用的贤者:振滞 选拔有道德的人和使用有才能的人:论德使能 选拔贤良的人才:薪槱 国家选拔贤才:槱薪 选拔秀士:论秀 推荐选拔人才:举人 识别选拔人才:鉴拔 衡量选拔人才:衡才 选拔甄录人才:举察 选拔罗致人才:铨综 铨总 通过考试选才:考选 考择 考练 开科考选士人:开选 旧时科举考试设立科目进行考试,择优选拔读书人:开科取士 以德行为标准选才:德选 从许多人中选拔人才:选众 在众人中选拔优秀人才:采光剖璞 大量而广泛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众建贤才 精心选拔人才:披榛采兰 选拔人才并拟定官职:铨拟 选拔人才而失其半数:拔十失五 选拔人才不容易:拔十得五 (选拔人才:选才) ☚ 选拔 选举 ☛ 选士❶战国时列国根据一定标准和要求挑选、训练的士兵。又称“练士”、“锐士”、“良士”、“精士”。《荀子·议兵》载魏国选士条件:“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䩜(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 ❷周代选拔人才的一种制度。即从乡人中选取德业有成者。《礼记·王制》:“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后泛指选拔人才。《旧唐书·杨绾传》:“国之选士,必藉贤良。”又借指科举考试。《元史·选举一》:“是后,又命所贡生员,每大比选士,与天下士同试于礼部,策于殿廷。” 选士科举制度建立前选拔人材的制度。始于西周,一说始于春秋。当时选拔材能秀异的士人,多属于学校,从“国学”、“乡学”中择优而仕以官爵。《礼记·王制》:“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也有以“宾兴之制”,三年举行一次,选贤任能。此外,还有请谒荐举和诸侯召见等形式,以便士子进身仕途,构成春秋战国时的养士之风。汉代选士之法多途,一是任子,即靠也袭入仕;二是计吏入官;三是纳赀(同资)入仕;四是选举入仕;五是学校推荐。选举又分两类,一叫贤良方正,由公卿郡国选送,天子予以策试,诏举无定期。一叫孝廉秀才,由州郡察举,不经考试。东汉安帝(107—125)时,始行考试,并有年龄限制。学校中的太学、郡国学、“鸿都门学”和“四姓小侯学”之学生,学成后可得相当的官职。汉代对具有特殊才能的、年龄在12至16岁之间的儿童,设有童子科组织推荐和任用。西汉时另有“公府辟举”法,供政府罗致名士。从隋开始,选士制度演变为科举制度。 选士指选拔人才。 选士北洋政府时期学绩试验中省试录取者的称号。见“省试(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