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损伤票币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经过流通使用,使票面受到损伤,不宜继续流通使用的、需要由银行兑换收回的票币。具体兑换标准,要按照1955年5月8日公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和有关规定办理。主要是:
❶票面缺少部分损失行名、花边、字头、号码、国徽之一的。
❷票面裂口超过纸幅1/3或损及花边,图案的。
❸票面纸质较旧,四周或中间有裂缝,或断开而粘补的。
❹由于油浸、墨渍造成脏污面积较大或涂写字迹过多,妨碍票面整洁的。
❺票面变色严重影响图案清晰的。
❻硬币残缺、穿孔、变形、磨损、氧化损坏花纹的。做好损伤票币的兑换工作,是银行发行出纳部门的重要任务,它关系到群众利益,国家财产安全和市场人民币的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