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焕1860—1920
字树藩。湘阴县人。清末廪贡生。早年就读于武昌两湖书院。曾任湖北游历官、湖南留日学生监督、湖南中路师范学堂监督、奉天图书馆馆长等职。清宣统元年 (1909) 被选为湖南省咨议局议员、常驻议员兼常任正委员长、副议长,成为仅次于谭延闿的主宪派首领。1910年春夏间,与粟戡时、曾继辉、石秉钧等赴京请愿,反对清政府为粤汉铁路两湖段和川汉铁路鄂境段举借外债。次年,与谭延闿等发起成立宪友会湖南支部。湖南光复后,为谭延闿夺权尽力,被任为财政司长和国税厅长。1912年出任国民党湖南支部会计主任。1917年谭延闿再度督湘时任官矿督办。1920年谭延闿第三次督湘时,再次出任财政厅长。不久,死于任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