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署咸阳分署shɑnxishenɡ renmin jiɑnchɑshu xiɑnyɑnɡ fenshu
位于市区凤凰台北极宫原咸阳专署院内。1950年10月1日成立,有检察干部11人。内设秘书组、侦查组、一般监督组。职责是检察政府机关及公务人员和国民严格遵守法律法令与人民政协的共同纲领;检察人民政府的方针政策;对司法机关之违法判决提出抗议;对刑事案件之侦查和公诉;检察司法、公安机关犯人改造和监管措施;与有关的民事案件及行政诉讼。1952年12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咸阳专署,咸阳检察分署也同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