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与多边和双边国际金融合作
金融管理局成立以后,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组织活动,及时了解国际金融信息和有关政策建议,减少国际上重大的金融事件或活动对香港的负面影响。1996年香港金融管理局加入国际清算银行。同时,金融管理局还积极推动和参与建立亚太地区金融当局之间的合作机制。1995年以来,香港金融管理局已经与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多个周边中央银行或金融管理局签署了美元国债回购协议,建立了联手打击货币投机的合作机制,在防范货币波动引致体系性风险方面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金融管理局还就银行的跨境监管和支付体系的联通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
此外,为解决商业银行发钞的安全性问题,1996年4月,香港金融管理局收购了英资德拉鲁(香港)印钞公司,改名为香港印钞有限公司,将港钞的印刷直接控制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