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高利贷剥削
(1)在借贷形式上,粮食借贷占有很大比重,即使是货币借贷,也需折成粮食计算,农民借了高利贷不仅要付出高额利息,还要承受通货膨胀所转嫁的负担。
(2)利息苛重,月息一般在10%—20%,年息则加四、加五、加六,最高达借1还2,即借1石米还2石米,而且,春季借粮,秋收还粮,也按1年时间计算。
(3)借贷时间短,多数只几个月。而且借贷时间越短,利率越高。尤其是农村青黄不接时的借贷,利率往往高于常利的三五倍。更重的有“三个月对滚”的借贷,即借100元,3个月后还200元,还不出,再过3个月,就得还400元,越滚越重。
(4)大多数的借贷需要抵押。一般是以田抵押。第一次押田,债主仍将原田租给原户耕种,按期交租,债款如不能按期归还,则需加利,直至押山押房屋。
此外,封建地主还对农民实行超经济的剥削,如对佃户强加各种附加租和敲诈勒索,迫使佃户提供无偿劳役,逢年过节或红白喜事送礼,等等。
因此,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确实是解放农村生产力的必需,是广大农民最根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