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组织实施以“星火计划”为主要内容的科技成果、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可以引导农村发展以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发为支柱的商品经济,发挥科技示范乡(镇)的示范、辐射作用。安溪县龙门乡推广“杜槐杂交猪”,其瘦肉率较当地品种高16个百分点,饲养户在不增加投入的情况下实现了增收。通过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全乡饲养量增加到4万头,并辐射到全县。为了适应推广需要,全县增设了4个配种站,全县推广杂交猪46.38万头,增加经济收入2183万元。福安市潭头镇种植芙蓉李已有150年的历史,但是由于栽培技术落后,产量低,1985年种植60万株,产量仅450吨。科技示范乡镇的建设推动了芙蓉等技术的系列开发。通过良种选育,大穴栽培,果后施肥,清园扩穴,保花保果和病虫害防治等综合配套技术,种植量增加到104万株,产量增加到4 000吨。在此基础上,创办了闽东蜜饯厂,对李果进行深度加工,70%的产品销往国际市场,年创产值160万元,创汇35万美元,成为该乡支柱产业。这项技术经国家科委推荐,由潭头乡派人到江西井岗山协助开发。
先进适用技术、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突破了农业以粮为主,结构单调的农业生产结构,改变了传统习惯,提高了乡土资源综合开发的水平和成效。培育出芝城镇水果基地、临江镇商品粮基地、潘渡乡养鳗基地、西柯乡对虾养殖基地、前楼乡芦笋基地、潭头乡芙蓉李基地等,各具特色的科技先导型农村商品基地、区域性支柱产业、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农业科技园。这些支柱产业、商品基地的建设与发展,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通过科技集团承包服务,组织农民建立示范田、示范片、示范村、示范基地,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耕地汇集成片,实行统一供种、病虫害防治、耕作等系列服务和科学指导,也引导乡村经济向商品化、基地化、社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