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交易条例
为规范期货交易所的设立、商品期货合约买卖制定的法规。由香港政府于1976年颁布,后于1985年进行了重大修改。修订后条例的主要内容是: ❶ 设立专门委员会并委任专人,负责执行有关法规,并审慎监管香港期货市场活动; ❷ 授权行政局向合适开设及经营期货买卖的交易所颁发牌照; ❸ 商品交易商、商品交易顾问及他们的代表须向商品监理专员注册,并须遵守有关规定; ❹ 对各类指定商品期货的买卖方式进行监管; ❺ 设立纪律委员会,负责对期货业内的不当行为的调查及处罚; ❻ 期货交易所设立赔偿基金,以弥补投资者因经纪商失职而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