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管理机构
负责组织和领导基本建设经济活动的部门。 管理机构分为两类:(1)对基本建设实行全面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为国家计划委员会及各级地方计划委员会。这些部门负责制定基本建设计划,确定建设规模、投资方向、地区布局等重大宏观决策,安排建设项目并审批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有些地方设立基本建设委员会,对基本建设工作实行全面管理,并负责组织基本建设计划的实施。(2)分管某一方面专门任务的具体管理部门。 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银行等。这些单位在基本建设中各自负担著某一方面的管理任务,既有明确的分工,又有共同的目的,互相促进,互相制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