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市肆门摊税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市肆门摊税 明代商税之一,始于明仁宗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正月。 为推行钞法对两京以贩卖为主的蔬菜果园不论官种私种,一律征税,对塌房、库房、店舍等贮货者亦开始征税。骡驴车受雇装载者,也征税。 这些税收均须以钞交纳,称市肆门摊税。 或称市肆门摊课钞。 到宣宗宣德四年(公元1429年),市肆门摊税推行于全国33个府州县,税课也增加了5倍。市肆门摊税本以流通钞法为目的而课征,在钞法通行后即应废止。但是钞法通行后,明政府仍以国用不足为由,继续课征,因此成为经常性的税目。市肆门摊税相当于近代的营业税。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