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承运人对每件货物或每一旅客的赔偿责任限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承运人对每件货物或每一旅客的赔偿责任限制 承运人对每件货物的最高赔偿额,1924年制定的《海牙规则》规定为100英镑。 1977年《维斯比规则》修改定为1万法郎,或按货物毛重每千克30法郎,以高者为准。关于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中的赔偿责任限制,在国际商会1975年制定的《联运单证统一规则》,1980年制定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中都有规定。 我国未加入上述各公约。我国沿海和内河运输没有规定赔偿责任限制,而是按货物损失的实际价值赔偿。 我国对沿海和内河的旅客运输实行强制保险,对国际旅客运输的赔偿限额还没有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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