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稽实定数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稽实定数 荀子论制名以指实的原则。 意谓考察事物的实质,据以确定其名称。《荀子·正名》:“物有同状而异所者,有异状而同所者,可别也。状同而为异所者,虽可合,谓之二实。 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化而无别,谓之一实。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此制名之枢要也;后王之成王,不可不察也。”按:所,处所。实,实体。荀子指出,事物有的形状一致而分处不同处所(按:如两马同状而各在一处之类是也),有的形状不同而同处一处(按:如老幼异状而同为一身,蚕蛾之类是也),可以区别对待,作不同处理。形状一致而处不同处所的,虽然可以共名,应是两个实体。有的事物形状有变化,而实质没变(按:如蚕化为蛹),仍属同一实体。这些情况制名时不可不察。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