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察
亦作“[糺察]” ❶ 举发督察。 {元}{王子一}《误入桃源》第一折:“奉上帝勅命﹐遣临下界﹐纠察人间善恶。”{清}{蒲松龄}《聊斋志异·采薇翁》:“{刘}喜之﹐于是纠察卒伍﹐有掠取妇女财物者﹐枭以示衆。”《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臣愚唯知言从事听﹐不甚有所糺察。”{宋}{范仲淹}《上执政书》:“如得其人﹐糺察四方﹐絶斯民之寃﹐协先帝之志﹐岂无益乎!”《后汉书·窦宪传》:“昔{永平}中﹐常令{阴党}﹑{阴博}﹑{邓叠}三人更相纠察﹐故诸豪戚莫敢犯法者。” ❷ 在群众活动中维持秩序。亦指维持秩序的人。{杨朔}《昨日的临汾》:“因著混乱的状态﹐汉奸不曾捉住﹐一位纠察队员却被枪杀了。” |